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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日期:2011-08-11 | | 【

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

省委发[2006]20号   (2006年4月6日)

2006年1月,全国科学技术大会,提出了用15年时间使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奋斗目标,确定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决策,全面推动甘肃自主创新工作,特作如下决定。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实施《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国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当今时代,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科技产业化的规模和速度不断提高,大大加快了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进程,在解决可持续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上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已经和正在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国家竞争力的决定性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时期,我省科技发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创新产业化”的方针,集中力量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加快;区域科技资源配置趋于合理,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以改革促发展,科技进步环境进一步优化;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开展科技攻关,为提高全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工业技术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甘肃的基本省情是自然条件差、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经济、科技的二元结构矛盾突出。同时,经济运行质量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生态环境恶化等矛盾日益突出。我省经济必须尽快走上资源的高效可持续利用、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道路,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是根本途径。但是,目前全省综合科技能力与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是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全社会科技投入不足,优秀拔尖人才领军人才匮乏,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不够活跃,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弱。为了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水平,省委、省政府制定了《甘肃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加快甘肃发展和建设创新型社会为目标,部署了我省未来15年的科学技术发展重点和与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全省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省政府确定:以《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为指导,实施《甘肃省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经过15年努力奋斗,基本实现我省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的转变;基本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以支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紧跟创新型国家的建设步伐,在经济科技基础较好的地区,积极创建创新型城市。到2020年初步建成创新型甘肃。 

实施《甘肃省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要立足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融入国内外科技大市场和经济科技全球化进程,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和管理经验,积极引进与自主创新相结合,提高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以技术创新为主线,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支撑引领传统产业、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提高竞争力,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依靠自主创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在新的历史时期,我省要全面贯彻国家科技工作方针,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以自主创新为核心,选准方向、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支撑发展。要始终坚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技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富民强省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选择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关键性、前瞻性的重大技术领域,全力攻关,力争突破,有效地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区域竞争力。 

加强自主创新不仅是科技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今后15年,要通过组织实施若干重大科技行动和计划,促进重点产业和科技事业取得长足的发展,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在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科技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建成比较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显著提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具体目标:一是石油化工、冶金、有色等领域的产业技术水平进入国家先进行列,有色、化工等优势领域的新材料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二是生物制药及中(藏)药产业发展和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行业总体技术水平进入国家先进行列。三是高新技术取得较快发展,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12%以上。四是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转化应用能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建立起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草畜、特色种植及加工业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五是水资源高效合理利用、荒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技术取得显著进展,科学技术对缓解生态恶化趋势发挥重要作用。六是新能源开发、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取得较快发展,主要产业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七是在传统支柱产业和重点城市建立循环经济的技术发展模式,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科技支持。八是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或核心竞争力企业和名牌产品。九是形成一大批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科学技术普及程度和公众科学素养明显提高。十是全社会研究开发(R&D)投入显著增加,到2020年占GDP的比重达到2.0%以上。 

三、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加快我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在科技进步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在知识创新中的骨干与引领作用,整合科技资源,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大力改善科技基础设施条件,整合省内科技资源,构建一批各具特色的科研开发技术高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发挥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基础和优势,建成120个左右具有学科特色和适应产业优势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与企业建立创新联盟,促进中央和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机结合,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团队。优化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不断推进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网络科技环境平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六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的建设。实施共享政策,突破关键共享技术,规范技术与服务标准,制定分类分级共享制度,构建和完善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培育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优化自主创新基础条件。 

促进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技术创新激励政策,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立研究开发机构或技术孵化基地,鼓励组建产学研联盟,在影响产业竞争力的重点领域加大攻关研究和技术开发,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和标准。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和大学,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关键技术和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加强企业研发中心和产业化基地建设,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推动企业建立有利于持续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增强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引导企业走上创新型的发展道路。改革科技计划体系,在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领域,实施以企业为核心、科研机构和高校共同参与的技术创新机制。大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企业技术创新的信贷、税收和市场准入等激励政策,通过国家级和省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农业重大成果转化资金、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等,支持引导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加强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大力提高兰州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发展速度,加快建设有色金属新材料产业化基地、生物医药科技园、石化工业科技园和大学科技园,实施集群创新,形成产业集群。 

加速发展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发展生产力促进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咨询和评估机构、技术交易机构、创业投资服务机构等科技中介组织。支持市、县加快发展一批创业服务中心或孵化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以农村科技信息网络为重点的市、县科技信息服务网建设,提升科技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拓展技术交易领域,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繁荣技术市场。筹建项目科技评估论证机构,提升项目科技水平和经费使用效率。完善科技评价和公众监督机制。 

进一步拓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渠道,促进全省技术开放创新和合作发展。鼓励扶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建立共同体或实施合作项目,优化技术合作交流体制和机制,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引进技术、资金、人才。大力支持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与地方、企业广泛开展技术合作,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 

四、完善体制机制,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是有力的保证条件。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支持自主创新的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消除制约科技进步创新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 

持续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科技投入效益。加快推进“以政府科技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多渠道的社会化、市场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的建立。全面落实国家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投入的主体。完善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金融支持,发展支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融资担保体系和风险投资机制,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科技事业。从2006年起省市县财政都要较大幅度地增加科技投入,并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确保财政科技拨款增长率高于财政支出的增长率。优化政府科技投资结构,加大对技术高地、产业化基地、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支持。完善科技资产管理和科技资金监管制度,对科技经费投向、效果进行科学评估和调控,切实提高科技投入效益。 

深化科研院所改革,提高科研机构创新能力。进一步完善以人为本和促进发展的科技体制改革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科研机构体制改革。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加快社会公益类院所的分类改革,推进技术开发科研机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有利于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的运行机制,逐步提高省属科研院所人均综合定额标准,改善科研基础条件,增强省属科研院所持续创新能力。 

完善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改革科技人才评价、使用和管理制度。落实知识要素参与分配等激励政策,将培养和稳定优秀人才作为科技活动评价的重要标准,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人才辈出、人尽其才。以更为优越的物质和环境条件,吸引国内外科技人才合作开发、创新创业。鼓励省内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及企业科技人员创办、领办科技型企业。充分保证用人单位自主权,形成人才合理流动新机制。支持帮助拔尖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主要产业领域科技领军人才脱颖而出,扩大研究型人才的培养规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设能力水平高、结构层次合理的科技创新团队,带动人才队伍整体水平提高。设立甘肃省自然科学奖、甘肃省技术发明奖,扩大奖励面,提高奖金额。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增强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侵权行为。制定甘肃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为自主创新提供有效保护。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作职能,在机构、人员、工作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设立甘肃省专利发展专项资金,培育和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行业和区域,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和专利预警、维权援助机制。加强专利、版权、商标市场监管,依法治理盗版、侵权、制假贩假等违法行为。 

加强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公众科学素养。贯彻落实科普法律法规,实施全民科学普及工程。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科普事业,重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科普宣传体系建设。适当提高科学技术普及的财政经费投入。壮大科普人才队伍,提高科学技术普及的财政经费投入。在全社会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推动形成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有机结合的新机制,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文化氛围,构建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社会。 

制定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甘肃省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若干配套政策的意见》,支持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落实,使自主创新环境明显改善。 

五、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始终面临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的艰巨任务;始终面临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科技供给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的艰巨任务;始终面临完善科技人才使用和培养机制的艰巨任务;始终面临大幅度增加科技投入,以保障持续提高科技竞争力的艰巨任务。我们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依靠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上来,各级领导干部务必站在时代前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以自主创新为基点,努力突破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障碍,不断增强利用科技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实现科技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 

强化自主创新意识,持续推进科技进步,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根本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高度重视自主创新的长期性和艰巨性,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国科学技术大会精神,切实提高对建设创新型国家、推进自主创新的认识,树立勇于自主创新的信心和决心,增强对自主创新工作的决策意识、执行意识和监督意识。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自主创新思想和先进典型,使自主创新的方针深入人心,努力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社会人文环境和氛围。 

加强领导,是全面推进自主创新的根本保证,能否有效地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良好机制,把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是对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各级党委、政府要制定切合本地区实际的自主创新目标,把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放在科技工作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到重要议事日程。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驾驭现代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认真落实“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定期研究、及时协调解决科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真正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规定,确保自主创新的工作部署和实施取得实效。要积极创造条件,以加强自主创新为重点,建立市县党政领导科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保证自主创新战略决策和目标的贯彻落实。 

要进一步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把重点放在研究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创造保障条件,优化政策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上。各级政府要强化公共科技服务职能,弱化对竞争性研究与开发活动的具体干预,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统筹和整合区域科技发展和科技资源配置。加强自主创新,走创新发展道路,是涉及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局性工作,要充分发挥经济、社会综合管理部门在科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分工明确、权责统一、协调联动的科技工作机制。 

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加快甘肃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全省人民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勇攀高峰,开创我省科学技术发展的新局面,为实现未来15年我省科技事业发展的重大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文件引自:http://www.gsstc.gov.cn/Policy_and_Reform/detail.php?dir=/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n_no=4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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