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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化物所党委关于中秋国庆期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2019-09-12 | 【】【打印】【关闭】                
所属各实验室(中心)、管理与支撑部门、职工党支部:
  2019年中秋、国庆节将至,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科院纪检监察组和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就在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全所干部职工特别是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详见附件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牢记初心使命,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
  二是各级党员领导人员特别是实验室(中心)、管理与支撑部门、课题组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带头廉洁自律,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发挥“头雁效应”。同时要加强对亲属和所负责团队工作人员的约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 
  三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兰州化物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十不准”》,坚决遏制“节日腐败”,不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自觉接受各项监督。
  四是所纪委和监察审计处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对各类节庆活动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吃喝送礼、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借机敛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节庆腐败”,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中秋、国庆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坚持零容忍、做到长震慑,努力营造和维护研究所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和科技创新环境。 
 
  联系人:尹晓叶
  电 话:0931-4968114
  邮 箱:yinxy@licp.cas.cn
          
     2. 中国科学院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紧盯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中共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
来源:监察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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