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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09-11-03 | 【】【打印】【关闭】                
各实验室(中心)及科研人员:
 
    2010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经开始,现将具体通知及申报指南转发,请各实验室(中心)及科研人员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如下,指南请详见附件。
 
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2010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须贯彻《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机制创新的意见》(甘政发[2009]74号)提出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以应用为导向、以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为核心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多元化的投融资保障机制,建立以人为本、事业留人、鼓励创新创业的人才保障机制,建立资源整合共享、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提供高效服务的公共科技服务机制。
  (二)突出重点原则。2010年是贯彻落实《甘肃省“十一五”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2010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须紧密围绕《甘肃省“十一五”科学技术创新和发展规划》确定的10个科技重大专项和48个优先项目主题的技术创新目标与内容,通过项目的组织与设计,以解决制约我省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共性技术瓶颈问题为重点,集成攻关,实现突破。
  (三)突出自主创新的原则。把促进自主创新摆在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的突出位置,加强知识产权和风险分析,对项目所涉及领域,要在进行知识产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出项目的创新点和突破点。
  (四)坚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技术化并举原则。有条件的单位要以推进高新技术为主导的产业升级作为应用型科技计划项目遴选的主要任务,通过项目实施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传统产业高技术化创新能力;各企业结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和新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重点遴选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过程中的创新项目。
  (五)发挥科技在应对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支撑作用。2010年有关计划项目申报要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六)贯彻落实2009年部省会商会议精神。2009年部省会商确定的5个主题是2010年我省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项目申报要贯彻落实部省会商会议确定研究领域和方向, 突出装备制造、新能源、生物医药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推动我省循环经济试点省建设,新能源基地建设,医药产业科技创新发展,干旱半干旱区现代农业发展和重点生态区恢复重建,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七)引导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2010年有关计项目划申报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和科技部、教育部等7部门共同发布的《关于动员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意见》,支持广大科技人员深入企业,转化适用技术和成果、联合企业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支持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提出的项目,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效支持。
   二、申报程序
  1.请各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和有关单位,在分析近年行业、区域科技进步目标的基础上,按照申报原则,遴选本行业、部门和本地区重点领域的重点技术需求项目,根据各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具体要求,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网上信息传输。
  2.通过“信息系统”已注册并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申报单位,请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为便于申报单位组织课题组编写项目,申报单位可通过“信息系统”内的信息维护功能,增设下属单位(个人)并授权密码。(建议申报单位用户登录名后缀课题负责人名,如:登录名-wangtong)
  3.为提高网络传输效率,“信息系统”设计了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客户端软件,各项目申报单位可下载离线版本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填写审核后,再导入“信息系统”申报。
  4.项目申报须经推荐单位通过网上申报受理平台推荐。申报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填写相应数据完毕后,须通知推荐单位。推荐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其职责,对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做出审核评价,并填写推荐评价意见。
  三、申报要求
  1.只受理具有法人资质的机构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
  2.涉密项目不得通过“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3.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岁,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省科技计划项目。正在实施或尚未结题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一般不得申报新上项目。
  5.项目申报应坚持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合理编制预算。
 6.项目经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后,申报单位通过“信息系统”打印1份项目申报书,报送省科技厅。
  四、联系电话
  管理网技术支持          0931- 8887734转87
  省科技厅计划处          0931-8885117
  省科技厅条财处          0931-8882079
  省科技厅政策处          0931-8834614
  省科技厅高新处          0931-8873211
  省科技厅农社处          0931- 8882162
  省科技厅国际处          0931- 8412723
  省科技厅星火办          0931-8831017
  五、各计划受理截止日期
  省科技厅项目受理中心将于2009年1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开启网上项目申报系统。
 
 
  科技处联系人:王建刚
  电话:4968309
  邮箱:jgwang@licp.cas.cn
 
  注意事项:1、本次项目是网上申报,所以请未取得用户名及密码的拟申报人员及时与科技处王建刚联系。2、我所项目申报终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5日。3、项目申报中涉及到使用WORD页面的内容,标题为黑体四号,正文为仿宋小四,行距1.5倍。
 
 
                    科技处
                  2009年11月2日
来源: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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