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兰州化物所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等规范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科学院信息宣传工作标准》等有关规定和院贯标考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兰州化物所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兰州化物所新闻宣传管理工作规范》、《兰州化物所突发事件处置规范》、《兰州化物所网站管理工作规范》,《兰州化物所形象标识管理工作规范》。经所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关于印发<信息宣传工作规范>的通知》(兰化发党政办字〔2006〕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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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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