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711日至1231日。  

  一、概述  

  2017年,兰州化物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和党中央国务院、中科院关于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精神,主动开展工作,积极规范公开形式,完善渠道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1.加强学习,提升认识。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充分理解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结合研究所的中心工作,积极推进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   

  2.积极规范公开栏目设置,充实公开内容。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网站“信息公开”频道建设规范》,严格按照建设规范要求,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分类,结合研究实际工作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内容。 

  3. 加强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完善申请公开功能。进一步优化研究所网站,优化研究所官方网站显示,丰富网页内容,并在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建设开通“在线申请”功能,建立“公民”和“法人/其他组织”在线申请页面,完善“依申请公开”渠道。 

  4. 充分发挥研究所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发布研究所科研进展、工作推进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通过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信息公开专栏”新增信息近13条。  

  2.通过研究所官方新媒体发布平台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研究所官方微博发表微博106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177条。 

  3.所网站其他专栏公开信息情况。2017年,研究所网站除“信息公开”以外的其他专栏,共发布全所各方面工作相关信息679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近年来研究所不断加强和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但离国家和公众日益提高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公开的载体需进一步拓宽,公开的及时性需进一步加强。2018年研究所将综合运用各种信息公开的平台和渠道,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效果。  

  1.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兰州化物所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兰州化物所信息公开目录》所列信息。 

    2.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对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关各部门把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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