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化物所会计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管理工作需要,本着“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现面向所内外公开招聘财务处会计岗位(管理或辅助岗位)工作人员2名。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1:总账会计 (管理或辅助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账务的登记和管理;负责债权债务清理和催报工作;负责会计档案装订和管理;负责工会财务的核算与管理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2:涉税会计(管理或辅助岗位)  

  主要职责:负责票据管理;负责税款核算、申报工作;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和减免税报备;负责网上银行审核;财务印章的保管以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一)会计学、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毕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  

  (三)熟悉国家财经政策、科学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熟练掌握财会专业及相关业务知识;具有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五)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六)有助理会计师证书,有中国科学院ARP财务软件使用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及要求  

  (一)自发布招聘启事起,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截止日期:20171215日)  

  (二)应聘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岗位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3.对应聘岗位的理解和认识及工作设想的书面材料。  

  (三)应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应聘材料以WORDPDF文档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递到相关的联系人(邮件主题栏内请注明:姓名+学历+专业+应聘总账会计岗位/应聘涉税会计岗位),初审通过后需提交相关应聘材料纸质件。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人员组织面试和笔试。  

  3.通过初试的应聘者,研究所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  

  四、聘后管理  

  (一)招聘岗位按照中科院及研究所人员聘用规定进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  

  (二)聘用期间的人事、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中科院、地方以及研究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同时发送至以下联系人: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财务处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9314968156  

   Email chenjian@licp.cas.cn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事处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9314968168    

   E-mail: hr@licp.cas.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中路18号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邮编:730000 

   附件:中科院兰州化物所岗位应聘申请表.doc

 

                                                     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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